京中有善口技者。会宾客大宴,于厅事之东北角,施八尺屏障,口技人坐屏障中,一桌、一椅、一扇、一抚尺而已。众宾团坐。少顷,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,满坐寂然,无敢哗者。
遥闻深巷中犬吠,便有妇人惊觉欠伸,其夫呓语。既而儿醒,大啼。夫亦醒。妇抚儿乳,儿含乳啼,妇拍而呜之。又一大儿醒,絮絮不止。当是时,妇手拍儿声,口中呜声,儿含乳啼声,大儿初醒声,夫叱大儿声,一时齐发,众妙毕备。满坐宾客无不伸颈,侧目,微笑,默叹,以为妙绝。
未几,夫齁声起,妇拍儿亦渐拍渐止。微闻有鼠作作索索,盆器倾侧,妇梦中咳嗽。宾客意少舒,稍稍正坐。
忽一人大呼:“火起”,夫起大呼,妇亦起大呼。两儿齐哭。俄而百千人大呼,百千儿哭,百千犬吠。中间力拉崩倒之声,火爆声,呼呼风声,百千齐作;又夹百千求救声,曳屋许许声,抢夺声,泼水声。凡所应有,无所不有。虽人有百手,手有百指,不能指其一端;人有百口,口有百舌,不能名其一处也。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,奋袖出臂,两股战战,几欲先走。
忽然抚尺一下,群响毕绝。撤屏视之,一人、一桌、一椅、一扇、一抚尺而已。(语文教材版本)
译文
京城里有个擅长表演口技的人。正赶上有户人家宴请宾客,在大厅的东北角,安放了一座八尺高的屏风,表演口技的艺人坐在屏风里面,里面只放了一张桌子、一把椅子、一把扇子、一块醒木罢了。众多宾客围绕着屏风而坐。一会儿,只听见屏风里面醒木一拍,全场马上静悄悄的,没有人敢大声说话。
远远地听到幽深的巷子中有狗叫声,就有妇女惊醒后打呵欠和伸懒腰的声音,她的丈夫在说梦话。过了一会儿孩子醒了,大声哭着。丈夫也醒了。妇人抚慰孩子喂奶,孩子含着乳头哭,妇女又轻声哼唱着哄小孩入睡。又有一个大儿子醒了,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。在这时候,妇女用手拍孩子的声音,口里
一、通假字
满坐寂然(“坐”通“座”,座位。句意:全场静悄悄的。)
二、一词多义
1、坐:
众宾团坐(坐下)
满坐寂然(通“座”,座位)
2、乳:
妇抚儿乳(喂奶)
儿含乳啼(乳头)
3、而:
既而儿醒(表时间副词的词尾,不译)
妇拍而呜之(连词,表并列)
4、妙:
众妙毕备(妙处,名词)
以为妙绝(奇妙,形容词)
5、指:
手有百指(手指)
不能指其一端(指明)
一、翻译:
1、虽人有百手,手有百指,不能指其一端;人有百口,口有百舌,不能名其一处也。
即使人有一百只手,每只手有一百只手指,不能指出其中的一种声音;(即使)人有一百个嘴巴,每个嘴巴有一百只舌头,不能够说出其中的一个地方。
2.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,奋袖出臂,两股战战,几欲先走。
在这种情况下,宾客们没有不变了脸色,离开座位,扬起袖子,露出手臂的,两只大腿打哆嗦,几乎想要先跑。
二、本文中心:
本文作者通过对口技表演中各种声音的生动逼真的描摹,赞扬了京中善口技者的高超技艺,(重点,答题关键)反映了我国古代技
第一部分
(第一段),交代口技表演者和表演的时间、地点、设施、道具,以及开演前的气氛。这部分是下文记叙精彩表演的铺垫。
文章以“京中有善口技者”开篇,介绍口技表演者,是本文的一句总说,即全文意在说明这位“善口技者”的技艺之“善”擅长。“会宾客大宴”,点明口技表演者献技的时间和事由:这场口技表演是在一次“宾客大宴”之时;因是“大宴”,故有此盛举。“于厅事之东北角,施八尺屏障”,指明表演的地点和简单设施,说明这是一个临时演出场所,地方不大。再根据这次表演内容的特点,指出口技表演者是在幕后表演。又将简单的道具一一列出,指明仅有“一桌、一椅、一扇、一抚
一、熟读课文,根据提示,画出文中描摹音响的语句。
设题目的在于使学生熟悉课文的主体部分,体会文中声响描写的精妙,对口技艺人的高超技艺获得丰富的感性印象。我们让学生根据提示填写描摹声响的语句,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口技艺人的艺术构思,从而真正进入口技艺人所设计的“规定情景”之中,所以填空是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要注意引导学生细心体会各种声音所表现的情景,并合理地补充一些细节,以培养学生的想象力。要求学生在完成这道题和熟悉首尾两段的基础上背诵全文。
1.表现深夜一家四口由睡到醒、由醒入睡的过程。
①由远而近,由外而内,由小而大,由分而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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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